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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执法大检查简报(第十一期)
杭州统计信息网   2010-6-30 10:47:08

情况交流
 
萧山区对统计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工作提出要求
 
为进一步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,日前,萧山区统计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工作。会上,萧山区统计局朱如江局长对参加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提出了“树立三种意识、提高三种能力”的要求。
  一是树立学法意识,提高掌握统计法律的能力。统计执法是一项政策性、法律性、业务性很强的工作,做好统计执法,必须依法办事,牢固树立学法意识,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,提高掌握法律的能力,特别要学习新《统计法》和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,切实提高自身法律素质。
  二是树立民本意识,提高统计服务社会的能力。在执法过程中,必须坚持以人为本,既要严格执法,不徇私枉法;又要做到文明执法,善于化解矛盾和纠纷。在执法中注意调查取证等执法程序的合法性,办案处罚有理有据,让统计调查对象能够心服口服,并在执法中注重教育提高,增强依法统计理念。
  三是树立法治意识,提高保障统计发展的能力。要有针对性地对平时报表数据质量问题较多,对统计调查不配合,有统计违法违纪嫌疑的统计调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,做到处罚一批,教育一批,以增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威慑力,为统计调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,以保障统计调查健康发展。
 
桐庐局队多项举措部署重点检查阶段工作
 
根据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,桐庐县已完成第一阶段自查工作,共收到自查表1465份。在此基础上,桐庐局队及时采取多项举措,研究部署统计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工作。
一是召开专题会议,布置大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工作。桐庐县局队召开专题会议,对自查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和讲评,并根据自查情况,研究部署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。根据不同的执法检查对象,成立了“乡镇”、“部门”、“综合类”等三个统计执法检查小组。
二是认真落实,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和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日前,桐庐局队举办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,通过集中学习新《统计法》、《处分规定》及《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,为下阶段的重点检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。
三是积极组织,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。为切实检验执法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办案水平,桐庐局队以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理论考试和模拟办案为载体,进一步激发了局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,提高了执法工作的实战水平。
 

下城区拉开统计执法重点检查序幕
 
自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开展以来,下城区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工作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在区各部门、街道的积极配合下,在区大检查办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,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截至6月25日,下城区已自查单位2201个,其中街道8个,部门36个,统计调查对象2157个,自查率达99.5%。针对个别因领导外出无法按时上报自查表的单位,区大检查办也将尽快督促其完成自查工作。
日前,区大检查办根据全市工业、能源会议的有关精神,结合工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作,将市局下发统计数据出现异常的规上工业成本、费用清查单位列入大检查范围,强化数据核查工作。下一步,区大检查办将在自查情况的基础上,对工业总产值、批零企业商品销售额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、能源消费量、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、社会科技统计等重点指标数据质量问题较多的单位,未开展自查或者自查不认真的单位,及有涉嫌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。
 
余杭区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工作全面完成
 
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和市有关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有关要求,余杭区根据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权限,在区监察局、司法局、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,及时部署并跟踪督促检查对象认真开展统计自查工作。截至目前,全区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阶段的工作已全面完成,区大检查办已着手对不同对象的自查表进行分类装订。
在切实做好自查阶段总结工作的同时,区大检查办根据自查所暴露、发现的问题,及时制定了区《统计执法大检查重点抽查方案》,设置了重点执法检查工作组,明确了检查人员分工。重点检查工作将于7月中旬启动,对区内四个乡镇(街道)、两个部门和30家统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。
 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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