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2日,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市统计局局长屠辛庚在局队召开的各区、县(市)统计局局长会议上对抓好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。
一、高度重视。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是继2001年大检查以后时隔九年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大检查,各地要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,要把这次大检查当作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一次机遇,把大检查作为当前一个阶段全市统计系统的重要工作来抓。
二、严格自查。各地要发动所有的检查对象严格进行自查,对没有开展自查的,要督促其尽快进行自查;对自查不认真的,要责令其重新进行自查,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。各地的自查面必须达到100%,做到全覆盖。
三、抓好重点检查。各地重点检查的面不能少于三个镇乡(街道),重点检查的单位和企业不能少于30家。重点检查要有针对性,要注重实效,要对工业、服务业、能源等重点指标数据质量问题较多的单位列入重点检查的范围。
四、严格执法。各地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,对典型案件要通报和曝光,增强大检查的社会效果。
五、加强沟通。各地要把大检查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大检查办公室汇报;在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、重要问题及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,要及时向市大检查办公室报告。